灵川县豫轩电动车租赁店(个体工商户)
服务内容
法定代表人:丁龙飞
注册资本: -
成立日期: 2024-12-26
公司简介
灵川县豫轩电动车租赁店(个体工商户)成立于2024-12-26,经营者为丁龙飞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50323MAE9CK8Q4K,经营场所位于灵川县灵田镇东田村委西岸村集体商贸楼铺面(科大对面)B栋1号门面,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,经营范围包含:一般项目:共享自行车服务;电动自行车销售;电动自行车维修;助动自行车、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个体工商户当前经营状态为存续。